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全面普及科研诚信知识,增强全校教师对科研伦理、学术规范、科研诚信重要性以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的认识,引导科研人员自觉遵守科研诚信准则,开展科研数据全过程报备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提升学校整体科研质量和学术声誉,为科技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诚信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1.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与交流。要求各单位组织教师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通过科研诚信相关文件学习,了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规定,帮助教师筑牢科研诚信思想防线。(学习文件见附件)
鼓励教师结合自身科研实际,针对科研诚信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困惑以及解决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分享科研诚信经验和心得体会,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学习。
2.学术不端行为案件警示教育与宣传。各单位切实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宣传科研诚信,了解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等内容,以案释法,以案明规,推动科研诚信意识深入人心。(材料见学校科研网学风建设专栏有关内容)
3.科研数据建档备案与可追溯。各单位加强科技计划和科研成果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建立科研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可还原的数据报备机制。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师2025年及之后科研立项项目和拟发表学术论文的科研数据过程化信息做好收集、建档、备份等常态化管理。科研数据包括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实验数据、调研数据、访谈数据、公共数据等数据信息。
(1)科研人员须主动报备科研数据的过程化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依托项目或拟发表论文主题或方向、数据方向、数据内容、获取数据的来源或途径、实验/调研地点、实验/调研人员、数据处理分析方法、处理结果等,并提供获取数据的支撑照片,如实地开展调研活动的照片等。以实验数据为例,提供实验前的拟开展实验情况、实验中的实验现场照片、实验后的数据处理分析方法和获得结果等。以佐证实验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实验过程可追溯、实验结果可还原。报备材料须有科研人员本人手写签名和具体日期。
科研人员须向本单位和科研外事处同时报备,PDF版材料发送至单位科研数据备份邮箱,同时抄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kywsc1010@163.com,邮件名为:单位+姓名+项目/论文题目或方向+数据进展情况,文档名为邮件名。邮件为数据可追溯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须建档保存科研数据过程化材料原件,并定期对科研数据备份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如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涉及科研数据的,科研人员所在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备份邮件和建档情况,对其科研数据的学术不端情况进行如实说明。
(3)科研外事处将定期抽查各单位科研数据备份情况,重点检查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原始数据和科研项目数据的备份情况。
4.科研作风自查自纠。各单位组织开展对科研人员现有科研数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相关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负责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诚信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科研诚信知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根据单位关于科研数据备份要求,主动进行数据报备。
3.注重实效,总结经验。各单位要注重科研诚信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教师科研诚信意识和科研数据报备意识。
4.建档备份,长效管理。对科研数据的备份工作,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特点、科学研究类型、数据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备份管理办法。务必做到科研数据的全过程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总结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单位科研数据报备管理办法,形成总结材料(含活动照片等),经单位负责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0日16:00前报科研外事处,电子稿(Word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ywsc1010@163.com 。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1130070
附件:科研诚信学习材料(包括但不限所列文件)。
科研外事处
2025年5月22日